今天德迅经验网(desoon.cn)小彪给各位分享中国哪些城市酒店禁烟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美国的酒店客房可以吸烟吗?如果抽了烟会不会有罚款呢?(酒店房间吸烟真的罚款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各地控烟规定是不一样的,如洛杉矶全城禁烟,因为洛杉矶处于地震带,房屋是木质结构,酒店应该没有吸烟房。有的全店不许吸烟,有的划分为禁烟区和非禁烟区。
比如在波士顿,只有三家旅馆有可以吸烟的房间,而明令禁烟的有73家。
美国的大多数酒店房间内不可以吸烟,个别酒店已全面禁烟,需要吸烟的人在入住前请要求吸烟房,或者问清在哪里可以吸烟。在非吸烟房吸烟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吸烟人完全承担
有的全店不许吸烟,有的划分为禁烟区和非禁烟区。
比如在波士顿,只有三家旅馆有可以吸烟的房间,而明令禁烟的有73家。
而在拉斯维加斯这座赌城,65家旅馆可以吸烟,62家旅馆不许吸烟。
房间里有警报器,如果你吸烟了,肯定被罚款,所以烟瘾大的人要找合适的旅馆。
除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之外,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体育场、儿童医院等场所的室外区域均为禁止吸烟区域。
在香港酒店租房是有分烟楼层及非吸烟楼层房间的,
职员会让您选择是否吸烟,在非吸烟楼层房间内是不设烟灰盅的,
但要是您选择入住非吸烟房间而你又要职员拿烟灰盅的话,职员会很礼貌的提醒您这是非吸烟房间,
但若是您坚持吸烟他们也不会跟您争拗.
理论上在香港在禁烟范围内吸烟是可被检控的,但在酒店这类场合这事情已由法律层面
转化成个人素质和公民形象问题了.没人会检控你,
但作为一个文明的中国人,这事情难不到您吧!
禁烟酒店里面都有烟雾报警器,如果你在酒店里面抽烟的话,非常容易触发这个报警器,房间内会喷水,所以想要抽烟的话必须要出去到酒店的吸烟区进行吸烟。
可以。 简介: ****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12月29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吸烟,在打造无烟*政机关的同时,各级*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也严格实行"无烟化"。 自2011年1月起,中国内地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它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国家卫生部妇社司司长杨青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透露这一信息时称,这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提出的目标。 2015年1月,北京市第十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手册首次明确规定,代表吸烟要在楼外区域,室内禁止吸烟。 2015年10月19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烟草控制政策评估项目(ITC项目)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北京联合发布《中国无烟政策--效果评估及政策建议》。该报告指出,严格而全面的全国禁烟法规将保护中国13.4亿人口不受二手烟的危害,这一规定将受到广大群众包括吸烟者的热烈欢迎。 强化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卫生部和全国爱卫办联合印发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要求,积极开展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军地卫生系统精神无吸烟场所文明建设和评优指标。 要将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面禁烟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给予经费支持。结合**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和各类创建无烟公共场所项目,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积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并开展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无烟环境监测。 军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卫生城市(镇)、文明城市、健康城市以及**文明卫生军营建设,加强控烟宣传和法制建设。要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提供戒烟服务等指标纳入《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以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规定,全面推进各级各类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努力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目标。军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军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要为吸烟工作人员提供戒烟帮助。
第一条 为了控制吸烟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应设置明显禁烟标示:
(一)图书阅览室、实验室;
(二)表演厅、礼堂、陈列室、会议室;
(三)室内体育馆及游泳池;
(四)民用航空器、客运汽车、缆车、出租车、电梯间、密闭式铁路列车及其它各种密闭式公共运输工具内;
(五)托儿所、幼儿园;
(六)医疗机构、其它医事机构及残障福利机构;
(七)学校、博物馆、美术馆、文物馆、展览馆、科技馆、少年宫;
(八)金融机构、邮局及电信局等营业场所;
(九)制造、储存或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十)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第三条 下列场所可以设置有通风设备的吸烟区(室),吸烟区(室)应有明显的区隔及标示。除吸烟区(室)外,不得吸烟:
(一)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歌舞厅(室)、音乐茶座(室);
(二)酒店、宾馆、二百平方米以上的商店(场);
(三)非密闭式的铁路列车及轮船;
(四)车站、机场的售票厅及旅客等候室;
(五)其他可以设置吸烟区(室)的公共场所。第四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是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主管机关,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第五条 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宣传吸烟的危害;工商部门加强对烟草制品和烟草广告的管理,为全社会禁止吸烟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第六条 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所列举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禁止吸烟的规章制度;
(二)开展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
(三)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或区域设置统一的禁烟标志;
(四)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或区域不得放置有烟草广告的标志、物品和吸烟器具;
(五)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第七条 公民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或区域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并有权要求相关单位执行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职责。任何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违反规定的单位。第八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由卫生行政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对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一项或第二项的,处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二)对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可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屡教不改的,可责令停业整顿;
(三)对吸烟者不予制止的,处500元罚款。第九条 拒绝、阻碍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依照本规定确定本单位内部禁止吸烟场所,并制定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控制吸烟,减少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以下简称“控烟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市控烟工作遵循**主导、部门监管、场所负责、公众参与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控烟工作的领导,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控烟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研究拟定控烟工作的配套政策;
(二)指导、检查相关部门、行业的控烟工作;
(三)组织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部门开展控烟工作联合执法,并定期通报控烟法规执行情况;
(四)组织开展控烟工作宣传教育活动;
(五)负责设计并发布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
(六)设置统一的控烟工作举报、投诉电话、邮箱等信息平台,建立相应处理机制;
(七)处理控烟工作日常事务,协调解决控烟工作相关问题。第六条 市、县(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职责做好控烟工作:
(一)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加强烟草烟雾危害健康教育;
(三)机关单位负责对本机关以及所属单位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四)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共交通工具及其有关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五)文化、公安、体育、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宾馆、体育场和旅游景点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商场(店)的控烟工作以及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餐饮场所、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八)县(区)人民**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在兰、省在兰和外地驻兰单位以及设在社区的**娱乐、老年活动等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九)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应当做好其管辖区域内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对在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控烟工作。第二章 控制吸烟场所第八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控制吸烟场所分为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
禁止吸烟场所实行全面禁烟,不允许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
限制吸烟场所可以设置固定的吸烟室或者划定固定的吸烟区,场所内其他区域禁止吸烟。第九条 禁止吸烟场所包括: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福利院、养老院、疗养院的室内区域;
(二)托幼机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等供未成年人教育或者活动的室内、外区域;除本项所述场所之外的其他供成年人学习、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室内区域和室外教学区域;
(三)金融、邮政、通讯企业的室内营业场所和书店、商场(店)、超市的室内区域;
(四)影剧院、音乐厅、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院)、美术馆、陈列馆、展览馆、科技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老年文体娱乐活动场所的室内区域;
(五)各类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室外的观众坐席、比赛赛场区域;
(六)各种公共场所电梯内区域;
(七)客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电瓶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车辆、轮渡船、火车及其等候和售票的室内区域;
(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室内区域;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第十条 限制吸烟场所包括:
(一)各类餐厅、酒吧、咖啡厅、茶楼等餐饮服务的室内区域;
(二)各类宾馆、酒店、旅馆、度假村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务场所的室内区域;
(三)歌(舞)厅、洗浴场所、**娱乐等公众休闲娱乐场所的室内区域;
(四)机场的室内区域。
鼓励在限制吸烟场所设置无烟餐厅包厢、无烟客房、无烟楼层等无烟场所。
上述限制吸烟场所设置的吸烟室或者划定的吸烟区在期限届满后应当取消,该场所控制吸烟由限制吸烟转为禁止吸烟。具体期限和范围由市人民**确定。
以后烟民进入影剧院看电影、到体育馆看比赛、去商场购物,甚至在等车的时候,都要忍住烟瘾了,因为广州最快会在今年在上述公共场所禁烟,烟民抽烟被抓现行,将有可能最高被罚100元!昨日(23日),广州市**举行了《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下称《控烟条例(草案)》)座谈会,征询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控烟条例(草案)》规定了影剧院、录像厅、音乐厅、舞厅、音乐茶座、游艺厅、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商场、书店、公共交通等候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控烟条例(草案)》还规定,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禁止播放、刊登烟草制品广告。
广州控烟协会副会长朱顺贤介绍说,广州今年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而考核标准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控烟工作,出台《控烟条例》势在必行。从去年3月开始,我市就开始摸索控烟立法工作,经过一年多的筹备,目前《控烟条例(草案)》已经修改了三次,现已递交市人大审批。如果能顺利立法,并授权执法部门严格执行,将有可能在今年年底实现全城控烟。
朱顺贤说,参考《广东省爱卫管理条例》的规定可以进行100元以内处罚的规定,广州控烟也有可能把处罚额度最高定在100元。这意味着,在禁烟后,烟民如果在公共场所吸烟,将面临最高100元的处罚。
控烟立法存在四难点
在昨天的讨论会上,来自各行各业、各个部门的人员都对《控烟条例(草案)》各抒己见,有人认为如果只是条文订得很好看,但是执法难度重重,还是一纸空文,形同虚设,倒不如实实在在订立可行性强的条例,宣传到位,百姓自觉遵守。也有人认为单靠一个部门,恐怕有心无力,需要多部门协作联动。在争论中,有几大难点,一直无法取得共识。
1.到底由卫监还是城管来执罚?
负责起草《控烟条例(草案)》的市律师协会律师程跃华介绍说,市爱卫办和控烟协会只能作为领导协调部门,法律出来后,具体执法还是需要进行授权。目前卫监可以对公共场所内进行执法,但是并不包括监督禁烟。而城管部门虽然有综合执法权,但是也只是对封闭场馆之外的公共地方进行执法。所以到底是卫监还是城管来对控烟执法,或者是两者联动,都需要进一步探讨。
有人提议如果公共场合管理者监管不力,就处罚管理者。但是那些管理者又觉得很冤,毕竟他们没有强制的执法权力。
2.如何控制处罚额度?
广州市控烟协会副会长朱顺贤说,目前《行政处罚法》规定,当场处罚要在20元以下。“现场逮到当然现场罚,否则开个罚单,谁会事后去交费?”
代表们纷纷表示20元的处罚太低,威慑力度不够。“香港最高罚5000元!”一代表说。程跃华律师说,根据《广东省爱卫管理条例》中可处以100元以下罚款的条文,《控烟条例(草案)》也可参照执行。
3.如何界定吸烟者?
程跃华律师说,如何界定吸烟者,是个很头痛的问题。“他被抓住后,把烟头扔了,我们就没有证据了。”他说,“他拿在手上不吸,也不是吸烟者。”他说现在香港法规对此的规定是“携带燃烧烟头的人”。
4.如何禁止未成年人买烟?
目前广州市卷烟零售点布局规划规定,儿童娱乐场所内、中小学校园内以及校园门外50米内都禁止设定卷烟零售点。可是不少老师反映在校园附近,就有很多士多店卖香烟,或者一支一支地散卖香烟,而中小学生去买,也没人去查。
有与会代表说,没有身份证的不可购烟,以保证未成年人不能买烟,但有人认为此举侵犯消费者隐私。广州市烟草专卖局的人员表示,现在合法的烟草专卖店都不可以向未成年人售烟,一般有未成年人来买烟,工作人员都会劝谕其归家。但是如果无法判断其是否未成年人,而卖了烟出去,责任也无法追究。
外资便利店香烟专卖许可证多在2008年才到期
7-11仍未停售香烟
根据今年3月7日起施行的新《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外商企业将不得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这意味着,家乐福、百佳、易初莲花、7-11等外资超市、商厦和便利店都将不能销售香烟。不过由于这些企业中的香烟专卖许可证多数都是在2008年才到期,所以还可以在此“缓冲期”内继续销售香烟。
昨日,广州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介绍说,对于外资便利店不得销售香烟的问题,会严格执行新规定,等它们的专卖许可证到期,烟草局将不再给到期的外资企业办理许可证的延续。目前外资新开的便利店将不再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而如百佳、家乐福等超市,如果把柜台租赁给有专卖资质的商家售卖香烟,也是不允许的,这属于变相销售香烟。
昨日记者走访这些便利店,香烟都摆放在最显眼的位置,而店员均对“禁烟”一问三不知。客村地铁站内的7-11店员还指着那个“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牌子,对记者说:“我们都是有证的。怎么可能不卖?”
露天公共场所“吞云吐雾”者多,市民担忧——
监督力度不够控烟成一纸空文?
昨日,记者走访天河、越秀、海珠等区各大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了解目前广州公共场所禁烟情况。在大型医院、地铁、火车站、电影院,都有禁止抽烟的标志,市民在这些场所吸烟的行为比较鲜见,工作人员也会提醒抽烟者注意,他们也相当配合。不过在公交车候车亭等一些没有明确标明禁烟的露天公共场所,几乎都能见到公然吞云吐雾的市民。
记者在岗顶、天河南等处的公交车站看到,该车站周边的道路上,被丢弃的烟头有好几个。在岗顶公交车站,三名等车的烟民毫不顾忌地抽着烟,一人随手将烟蒂扔到地上,另一人则带着未吸完的香烟上车。
听到广州控烟的消息,不少公司里饱受二手烟侵害的女市民拍手称快,不过她们也担心监督力度不够,使得控烟成为一纸空文。而烟民则希望控烟不要一下子全禁,或者在无烟区能建立一个小小的吸烟区作为“缓冲地带”,以解烟瘾。
在外企工作的刘先生说,现在公司都是在茶水间可以吸烟,其他工作地点不可以吸烟。“既不会让别人吸二手烟,自己又能过过烟瘾。”刘说,“不是我不想戒烟,而是工作压力大,我希望通过抽烟能得到减压,但是我也不希望我的私人行为影响了他人。”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书记杜琳说,根据2004年的一份慢性病调查显示,我市15岁以上吸烟人群达到20.5%,其中男性40.2%,女性1.5%。而2002年我市已有烟民168万。“这么庞大的人群需要监管,我们需要很多人手。”
广州市红十字会会长欧阳炳惠也说,控烟单靠立法还不够,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先易后难地管理,通过试行总结经验,一步步达到最后的控烟效果。他提出公共场所可以先禁一部分区域,试行无烟区和吸烟区。
背景链接
“迈向无烟中国”项目启动
广州、江门试点公共场所禁烟
中国CDC(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月6日在京宣布,启动旨在降低被动吸烟危害大型控烟项目“迈向无烟中国”,以促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相关政策出台实施,建立国家控烟网络,预防被动吸烟为目标;力争在两年内将我国二手烟民比率由现在的53%降至30%。
广东省广州、江门两市列入了首批试点城市中,将试点全市公共场所禁烟,减少二手烟民的数量,这些公共场所包括食肆、娱乐场所、学校、商场、**办公区等。省健康教育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项针对广州二手烟民的监测调查也同时开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控制吸烟,减少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以下简称“控烟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市控烟工作遵循**主导、部门监管、场所负责、公众参与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控烟工作的领导,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控烟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研究拟定控烟工作的配套政策;
(二)指导、检查相关部门、行业的控烟工作;
(三)组织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部门开展控烟工作联合执法,并定期通报控烟法规执行情况;
(四)组织开展控烟工作宣传教育活动;
(五)负责设计并发布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
(六)设置统一的控烟工作举报、投诉电话、邮箱等信息平台,建立相应处理机制;
(七)处理控烟工作日常事务,协调解决控烟工作相关问题。第六条 市、县(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职责做好控烟工作:
(一)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加强烟草烟雾危害健康教育;
(三)机关单位负责对本机关以及所属单位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四)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共交通工具及其有关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五)文化、公安、体育、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宾馆、体育场和旅游景点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商场(店)的控烟工作以及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餐饮场所、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八)县(区)人民**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在兰、省在兰和外地驻兰单位以及设在社区的**娱乐、老年活动等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九)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应当做好其管辖区域内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对在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控烟工作。第二章 控制吸烟场所第八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控制吸烟场所分为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
禁止吸烟场所实行全面禁烟,不允许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
限制吸烟场所可以设置固定的吸烟室或者划定固定的吸烟区,场所内其他区域禁止吸烟。第九条 禁止吸烟场所包括: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福利院、养老院、疗养院的室内区域;
(二)托幼机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等供未成年人教育或者活动的室内、外区域;除本项所述场所之外的其他供成年人学习、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室内区域和室外教学区域;
(三)金融、邮政、通讯企业的室内营业场所和书店、商场(店)、超市的室内区域;
(四)影剧院、音乐厅、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院)、美术馆、陈列馆、展览馆、科技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老年文体娱乐活动场所的室内区域;
(五)各类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室外的观众坐席、比赛赛场区域;
(六)各种公共场所电梯内区域;
(七)客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电瓶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车辆、轮渡船、火车及其等候和售票的室内区域;
(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室内区域;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第十条 限制吸烟场所包括:
(一)各类餐厅、酒吧、咖啡厅、茶楼等餐饮服务的室内区域;
(二)各类宾馆、酒店、旅馆、度假村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务场所的室内区域;
(三)歌(舞)厅、洗浴场所、**娱乐等公众休闲娱乐场所的室内区域;
(四)机场的室内区域。
鼓励在限制吸烟场所设置无烟餐厅包厢、无烟客房、无烟楼层等无烟场所。
上述限制吸烟场所设置的吸烟室或者划定的吸烟区在期限届满后应当取消,该场所控制吸烟由限制吸烟转为禁止吸烟。具体期限和范围由市人民**确定。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制定《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自2010年3月1日正式施行,使杭州控烟工作有法可依。然而,随着控烟实践的推进,《条例》的不足之处也逐渐显现。在去年的杭州市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学军小学*支部书记杨一青就曾提出,应对《条例》予以修订。其中就提出,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等场所的室外区域,也应禁烟。 人大代表的呼吁,现在有了回应。1月22日起,《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上进行听证,在2月22日之前,如果你有什么意见建议,都可以在网上提交。 新旧两份控烟条例相对比,有什么不一样? 适用范围扩大 与原《条例》相比,“征求意见稿”将适用控烟监督管理活动的范围,从“杭州市市区和各县(市)**所在地城镇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扩大到了“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室内场所全面禁烟 关于室内工作、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更严格。原《条例》第五条,将公共场所禁烟列举了十种场合,如幼儿园、医疗机构、会议室、电梯内等,而“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列举,只有一句斩钉截铁的话:“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杭州市法制办表示,这是为对标国内先进城市,推进城市国际化,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国家有关公共场所、室内场所全面禁烟规定。 下面这些地方,即使室外区域也禁烟: “征求意见稿”规定,为保护特殊人群,今后在以下场所,即使在室外区域也禁止吸烟: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青少年宫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体育、健身场馆的比赛区和坐席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和妇产医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吸烟的其他场所或者区域。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活动所在地人民**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划定禁止吸烟的室外区域。 违反禁烟规定,最高可罚200元 原《条例》规定,违反控烟规定且拒不改正的,可由卫生行政部门处以五十元的罚款。而“征求意见稿”修改为,“对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个人,由有关控烟监管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罚款。”这意味着,今后,对此类违法行为可直接予以处罚。 “12345”统一受理投诉举报 “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的任何人可以行使以下权利: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要求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劝阻吸烟者吸烟或者劝其离开该场所、区域;向有关控烟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12345”市长公开电话统一受理有关控烟的咨询、投诉举报,有关控烟监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有关控烟的举报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