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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是024-96856。 沈阳市医保中心及分中心地址和联系电话分别是: 1、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咨询电话:024-96856。 2、苏家屯分中心:苏家屯区雪松路52号。 咨询电话:024-29829907。 3、浑南分中心:浑南区银卡东路6号。 咨询电话:024-23770016。 4、沈北分中心:沈北新区金星街44号。 咨询电话:024-89862600。 扩展资料 沈阳市医保中心的内设机构: 1、医药服务管理处: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2、医药价格招标采购和信息处: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市中心及分中心地址和联系电话
沈阳市医保中心电话号码是96856 沈阳市医保中心及分中心地址和联系电话: 1、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咨询电话:024-96856。 2、和平分中心: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即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4-31912676。 3、沈河分中心:沈河区西顺城街96号。 咨询电话:024-62421703。 4、大东分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即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4-24319900。 扩展资料 沈阳医保中心的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及省有关要求,拟订全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规章草案。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沈阳市医保中心及分中心地址和联系电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你好,可以到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21世纪大厦A座(进入21世纪大厦后左手边即是)的“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的人社窗口办理相关社保业务和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8396202083962014公共交通地铁:乘坐沈阳地铁2号线,到世纪大厦站下车,C出口出站;公交:乘坐188路或335路,到二十一世纪广场下车;乘坐214路或214路支线,到浑南管委会下车;建议搭乘地铁前往,公交车在万豪门前可能会堵车。
沈阳市医保中心电话号码是96856 沈阳市医保中心及分中心地址和联系电话: 1、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咨询电话:024-96856。 2、和平分中心: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即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4-31912676。 3、沈河分中心:沈河区西顺城街96号。 咨询电话:024-62421703。 4、大东分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即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4-24319900。 扩展资料 沈阳医保中心的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及省有关要求,拟订全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规章草案。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沈阳市医保中心及分中心地址和联系电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1.沈阳市医疗保险中心铁西分中心地址: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12路(铁西劳动局西侧);2.咨询电话:62161771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现在全国各地的社保局都有一个统一服务热线,电话号码为12333,你可以通过12333查找所需电话号码,或者咨询社保方面的不关问题。
沈阳市社保局的咨询电话号码是12333。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时,咨询员直接解答市民的电话咨询的问题,遇到疑难问题转专家解答,并可根据需要连线业务部门进行三方通话。 市民每天24小时拨通“12333”选择“1”后,通过语音提示做相应的选择,就可以获取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和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 市民每天24小时拨通"12333"选择"2"后,按语音提示选择需要的文件,将文件目录内文件序列号码输入确认以后就可以收到此文件。 咨询者每天24小时可拨通"12333"选择"3"选择语音留言,将想要了解的内容留言(并记下ID号码)。12333咨询员将根据留言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 12333发展历史: 2003年,原劳动保障部申请开通了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12333”,之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84号)、《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劳社信息函[2004]13号),对各级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建后,下发了《关于继续使用全国性公益服务号码12370与12333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09]35号),明确12333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12370用于公务员管理的业务政策咨询及公务员招考等服务。 以上内容参考 沈阳市人社局-功能介绍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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