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德迅经验网(desoon.cn)小彪给各位分享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小结的知识,其中也会对2018年全国旅游市场秩序将如何整治?(旅游市场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北京4月19日消息,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聚焦行业顽疾,采取更加具体、更加精准的针对性措施,重点整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推动优质旅游发展,不断提升广大游客的旅游获得感和幸福感。 1至3月,针对个别重点旅游地区相继发生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消费、“黑导”殴打游客等恶劣事件,文化和旅游部开展了以打击强迫消费以及非法从事导游执业活动为重点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文化和旅游部先后派出5个督查组,分别赴湖南、重庆、安徽、江西、陕西等地,指导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利剑行动”,这是继去年“四季行动”之后,旅游市场掀起的又一轮整治风暴。截至3月底,各地共检查旅游企业11253家,检查旅游团队2942个,检查旅游客运车辆800台次,检查导游8596人次,立案172起,处罚导游及非法从业人员70人,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326.05万元。 开展导游(领队)执业大检查,严查“黑导” 各地在旅游景区、旅游集散地、热点旅游线路沿途以及公共交通枢纽地点对带团导游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其中,哈尔滨市旅游主管部门给予向游客强售套票、擅自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导游商某某罚款二万元,并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大理州旅游主管部门给予向游客兜售旅游商品的导游何某某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西安市旅游主管部门给予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导游雷某某罚款五千元、暂扣导游证一个月的行政处罚;张家界市公安机关对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的廖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严肃查处导游违法案件的涉事旅行社 各地在查处违法导游(领队)的同时,对委派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旅行社依法予以严惩。其中,哈尔滨市旅游主管部门给予雇用无导游资质人员非法提供导游服务的黑龙江省桃源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罚款十万元、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的行政处罚;昆明市旅游主管部门给予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和领队服务的云南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对涉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和领队服务的2家旅行社进行立案调查。 严惩“黑店”“黑社”“黑车” 各地旅游主管部门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强迫消费案件所涉及的购物店等购物场所,加大对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社会组织或个人非法组织接待团队游客行为的查处力度。其中,昆明僰银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某某、经理陈某某因向云南天合国际旅行社负责人白某某行贿五十万元,由该旅行社招徕低价旅游团,组织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到其下属购物店购物,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依法逮捕,白某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依法逮捕。佛山市工商部门对4家涉嫌旅游购物店进行立案调查;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对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3家科技公司进行立案调查;钦州市旅游主管部门对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旅游信息招揽游客的钦州市某协会依法进行查处;武汉市旅游主管部门给予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郑某某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继续锁定市场顽疾,针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消费、“一日游”乱象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不断净化旅游消费环境,彰显旅游业的民生价值。
北京4月19日消息,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聚焦行业顽疾,采取更加具体、更加精准的针对性措施,重点整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推动优质旅游发展,不断提升广大游客的旅游获得感和幸福感。 1至3月,针对个别重点旅游地区相继发生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消费、“黑导”殴打游客等恶劣事件,文化和旅游部开展了以打击强迫消费以及非法从事导游执业活动为重点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文化和旅游部先后派出5个督查组,分别赴湖南、重庆、安徽、江西、陕西等地,指导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利剑行动”,这是继去年“四季行动”之后,旅游市场掀起的又一轮整治风暴。截至3月底,各地共检查旅游企业11253家,检查旅游团队2942个,检查旅游客运车辆800台次,检查导游8596人次,立案172起,处罚导游及非法从业人员70人,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326.05万元。 开展导游(领队)执业大检查,严查“黑导” 各地在旅游景区、旅游集散地、热点旅游线路沿途以及公共交通枢纽地点对带团导游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其中,哈尔滨市旅游主管部门给予向游客强售套票、擅自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导游商某某罚款二万元,并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大理州旅游主管部门给予向游客兜售旅游商品的导游何某某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西安市旅游主管部门给予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导游雷某某罚款五千元、暂扣导游证一个月的行政处罚;张家界市公安机关对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的廖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严肃查处导游违法案件的涉事旅行社 各地在查处违法导游(领队)的同时,对委派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旅行社依法予以严惩。其中,哈尔滨市旅游主管部门给予雇用无导游资质人员非法提供导游服务的黑龙江省桃源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罚款十万元、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的行政处罚;昆明市旅游主管部门给予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和领队服务的云南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对涉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和领队服务的2家旅行社进行立案调查。 严惩“黑店”“黑社”“黑车” 各地旅游主管部门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强迫消费案件所涉及的购物店等购物场所,加大对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社会组织或个人非法组织接待团队游客行为的查处力度。其中,昆明僰银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某某、经理陈某某因向云南天合国际旅行社负责人白某某行贿五十万元,由该旅行社招徕低价旅游团,组织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到其下属购物店购物,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依法逮捕,白某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依法逮捕。佛山市工商部门对4家涉嫌旅游购物店进行立案调查;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对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3家科技公司进行立案调查;钦州市旅游主管部门对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旅游信息招揽游客的钦州市某协会依法进行查处;武汉市旅游主管部门给予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郑某某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继续锁定市场顽疾,针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消费、“一日游”乱象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不断净化旅游消费环境,彰显旅游业的民生价值。
北京4月19日消息,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聚焦行业顽疾,采取更加具体、更加精准的针对性措施,重点整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推动优质旅游发展,不断提升广大游客的旅游获得感和幸福感。 1至3月,针对个别重点旅游地区相继发生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消费、“黑导”殴打游客等恶劣事件,文化和旅游部开展了以打击强迫消费以及非法从事导游执业活动为重点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文化和旅游部先后派出5个督查组,分别赴湖南、重庆、安徽、江西、陕西等地,指导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利剑行动”,这是继去年“四季行动”之后,旅游市场掀起的又一轮整治风暴。截至3月底,各地共检查旅游企业11253家,检查旅游团队2942个,检查旅游客运车辆800台次,检查导游8596人次,立案172起,处罚导游及非法从业人员70人,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326.05万元。 开展导游(领队)执业大检查,严查“黑导” 各地在旅游景区、旅游集散地、热点旅游线路沿途以及公共交通枢纽地点对带团导游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其中,哈尔滨市旅游主管部门给予向游客强售套票、擅自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导游商某某罚款二万元,并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大理州旅游主管部门给予向游客兜售旅游商品的导游何某某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西安市旅游主管部门给予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导游雷某某罚款五千元、暂扣导游证一个月的行政处罚;张家界市公安机关对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的廖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严肃查处导游违法案件的涉事旅行社 各地在查处违法导游(领队)的同时,对委派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旅行社依法予以严惩。其中,哈尔滨市旅游主管部门给予雇用无导游资质人员非法提供导游服务的黑龙江省桃源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罚款十万元、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的行政处罚;昆明市旅游主管部门给予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和领队服务的云南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对涉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和领队服务的2家旅行社进行立案调查。 严惩“黑店”“黑社”“黑车” 各地旅游主管部门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强迫消费案件所涉及的购物店等购物场所,加大对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社会组织或个人非法组织接待团队游客行为的查处力度。其中,昆明僰银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某某、经理陈某某因向云南天合国际旅行社负责人白某某行贿五十万元,由该旅行社招徕低价旅游团,组织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到其下属购物店购物,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依法逮捕,白某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依法逮捕。佛山市工商部门对4家涉嫌旅游购物店进行立案调查;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对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3家科技公司进行立案调查;钦州市旅游主管部门对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旅游信息招揽游客的钦州市某协会依法进行查处;武汉市旅游主管部门给予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郑某某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继续锁定市场顽疾,针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消费、“一日游”乱象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不断净化旅游消费环境,彰显旅游业的民生价值。
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聚焦行业顽疾,采取更加具体、更加精准的针对性措施,重点整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推动优质旅游发展,不断提升广大游客的旅游获得感和幸福感。 1至3月,针对个别重点旅游地区相继发生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消费、“黑导”殴打游客等恶劣事件,文化和旅游部开展了以打击强迫消费以及非法从事导游执业活动为重点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文化和旅游部先后派出5个督查组,分别赴湖南、重庆、安徽、江西、陕西等地,指导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利剑行动”,这是继去年“四季行动”之后,旅游市场掀起的又一轮整治风暴。 截至3月底,各地共检查旅游企业11253家,检查旅游团队2942个,检查旅游客运车辆800台次,检查导游8596人次,立案172起,处罚导游及非法从业人员70人,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326.05万元。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继续锁定市场顽疾,针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消费、“一日游”乱象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不断净化旅游消费环境,彰显旅游业的民生价值。
3月27日,针对“零负团费”“购物陷阱”“打骂游客”旅游市场乱象,云南推出“史上最严”整治措施,试图从根源解决旅游市场乱象,引发社会广泛期待。 顽症之一:零负团费——旅游业“百病之源” 【症状描述】“网上报的云南10天9晚游,团费1980元。以为捡了便宜,哪知道购物占了大部分时间,景点游玩的时间很短。”宁夏游客赵先生说,他去年8月到云南旅游,团费虽然便宜,但买玉石和茶叶花了近万元。 在“零负团费”的模式下,旅行社以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接团,靠购物回扣弥补亏空并获取利润。数据显示,2016年云南旅行社接待团队游客2731万人次,其中95%以上为零负团费。 【对症下药】针对“零负团费”,云南以最严厉的措施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禁止旅行社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和接待相关团队,对违反规定的旅行社进行停业整顿,对整顿后再犯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实行新的旅游标准合同,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制度。 顽症之二:购物陷阱——价格虚高、欺诈消费 【症状描述】花了1万元买的黄龙玉貔貅和手镯,经懂行人士鉴定其实只值2000元;5000元买的翡翠,经鉴定最多值400元……在一些网站的留言栏中充斥着此类投诉。 某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去年旅游投诉平台收到投诉1398件;涉及各省区市729件,其中云南305件,比例高达41.8%,明显高于其他省区市。据统计分析,85%的投诉由低价游和旅游购物引发。 【对症下药】针对价格虚高、欺诈消费等问题,云南力图彻底斩断旅游购物的灰色利益链条。取消旅游定点购物,将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普通商品零售企业统一监管。严禁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防止形成新的灰色利益链条。严惩针对游客的欺诈销售,包括“药托”“酒托”等诱骗行为。 顽症之三:打骂游客——“开心游”变成“闹心游” 【症状描述】“自云南行开始,当地导游就一直让我们购物,说我们到云南旅游不买东西就是骗吃骗喝,就是没有良心……”一名来自湖北的游客说,今年2月他到云南旅游,几乎每天都要购物,没少听导游的恶言恶语。 近年来,云南导游打骂游客的事件时有发生。还有导游和司机因为游客购物“不达标”,把游客扔在了半途中。一些游客拍下导游打骂游客的视频发到网上,每每引起舆论轩然**,云南旅游形象“轰然坍塌”。 【对症下药】余繁介绍,针对导游服务质量问题,云南将建立全省导游管理平台,把全省所有导游纳入平台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建立导游服务质量网上评价系统,评价结果作为导游星级评定的主要依据,公开导游考核评价结果;强化签约导游管理,建立合理薪酬制度,保障导游合法权益。
当前旅游中存在游客强制消费,还有游玩的时间限制。基本上去的都是些不收费的公共场合。
(1)、**层面。A、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消除某些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尽快形成绿色旅游消费的意识、氛围和时尚。 B、全面清查绿色旅游资源,加强绿色旅游资源的统计与规划工作。 C、加大价格改革、政策调控和资金支持的力度,构建绿色创新的激励与动力机制。 D、建立和完善绿色旅游标准化体系。 E、建立健全**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 (2)、旅游企业层面。A、旅行社。旅行社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必须切实贯彻“绿色”理念。 B、旅游饭店。旅游饭店经营应坚持“绿色饭店”模式。 C、旅游交通。绿色旅游交通倡导在旅行过程中尽量选择使用安全、节能、低排放,低污染的新能源和新燃料,尽可能选择乘坐新型能源车、公交车、电动车、自行车甚至徒步旅行,少坐飞机、火车、轮船。 D、旅游景区。绿色旅游景区应坚持:以环保、节能、低碳的理念规划开发和建设,建筑和建筑附着物及室内装饰均尽可能使用环保型材料。**部门和中介组织对景区进行环境评估。确定最佳生态环境容量。 旅游者层面。一是尽可能选择绿色住宿方式,如绿色饭店、青年旅馆等;二是尽可能选择绿色餐具和绿色餐饮,拒绝使用一次性或非环保的餐具,拒绝品食珍稀野生动植物;三是尽可能选择节能环保的交通工具;四是选择生态旅游景区或郊游,并自觉处理好垃圾废弃物;五是不购买过度包装的旅游物品,不使用或少使用塑胶购物袋;六是选择文明、健康、环保的娱乐场所和娱乐方式,不制造或尽量少制造超标的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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