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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需要去公证处办理,一般的县、市都设立有公证处。申请办理涉及房产公证的,应当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房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的也可向房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后,公证机构会审核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决定受理,申请人支付公证费(一般是房产价值的0.01%-0.3%,最低200元),公证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房子公证需要的手续 :1、准备材料。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的合同及购房的);要求的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的;公证的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的材料的。 2、提出申请。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 3、资料审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4、完成公证。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条 公证处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规章,独立办理公证事务,不受其他单位、个人的非法干涉。第三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采用公证形式的法律行为以及其他属于公证业务范围的事项,公证处应当给予公证,但不真实、不合法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第四条 公证员应当亲自办理公证事务,公证处的其他人员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第五条 公证人员办理公证事务,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秘密。
房产公证需要去公证处办理,一般的县、市都设立有公证处。申请办理涉及房产公证的,应当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房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的也可向房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后,公证机构会审核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决定受理,申请人支付公证费(一般是房产价值的0.01%-0.3%,最低200元),公证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房子公证需要的手续 :1、准备材料。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的合同及购房的);要求的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的;公证的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的材料的。 2、提出申请。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 3、资料审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4、完成公证。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条 公证处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规章,独立办理公证事务,不受其他单位、个人的非法干涉。第三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采用公证形式的法律行为以及其他属于公证业务范围的事项,公证处应当给予公证,但不真实、不合法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第四条 公证员应当亲自办理公证事务,公证处的其他人员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第五条 公证人员办理公证事务,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秘密。
去公证处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证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如监护人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合同、章程、声明书、毕业证书等)。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财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发票等)。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拓展资料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 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证处
房产公证一般在当地的公证处办理。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办理地点:
哈尔滨公证处(本部)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十六道街23号
电话:400-0902-777
共同买房属于婚前财产公证,每件700元。
证明夫妻(婚前)财产、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遗产分割、共有财产约定和分割、其他以财产约定或分割为内容的合同(协议),每件收取700元。
证明离婚、抚养、赡养、监护、劳动(劳务)、寄养、遗赠抚养、解除收养关系、出国留学及其他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合同(协议),每件收取300元。
扩展资料法律规定的可公证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十二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哈尔滨公证处-薪火相传 创新发展——哈尔滨公证处简介
参考资料来源:哈尔滨公证处-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黑龙江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房产公证需要去公证处办理,一般的县、市都设立有公证处。申请办理涉及房产公证的,应当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房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的也可向房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后,公证机构会审核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决定受理,申请人支付公证费(一般是房产价值的0.01%-0.3%,最低200元),公证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房子公证需要的手续 :1、准备材料。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的合同及购房的);要求的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的;公证的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的材料的。 2、提出申请。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 3、资料审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4、完成公证。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条 公证处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规章,独立办理公证事务,不受其他单位、个人的非法干涉。第三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采用公证形式的法律行为以及其他属于公证业务范围的事项,公证处应当给予公证,但不真实、不合法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第四条 公证员应当亲自办理公证事务,公证处的其他人员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第五条 公证人员办理公证事务,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秘密。
房产公证需要去公证处办理,一般的县、市都设立有公证处。申请办理涉及房产公证的,应当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房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的也可向房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后,公证机构会审核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决定受理,申请人支付公证费(一般是房产价值的0.01%-0.3%,最低200元),公证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房子公证需要的手续 :1、准备材料。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的合同及购房的);要求的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的;公证的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的材料的。 2、提出申请。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 3、资料审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4、完成公证。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条 公证处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规章,独立办理公证事务,不受其他单位、个人的非法干涉。第三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采用公证形式的法律行为以及其他属于公证业务范围的事项,公证处应当给予公证,但不真实、不合法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第四条 公证员应当亲自办理公证事务,公证处的其他人员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第五条 公证人员办理公证事务,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秘密。
房产公证需要去公证处办理,一般的县、市都设立有公证处。申请办理涉及房产公证的,应当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房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的也可向房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后,公证机构会审核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决定受理,申请人支付公证费(一般是房产价值的0.01%-0.3%,最低200元),公证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房子公证需要的手续 :1、准备材料。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的合同及购房的);要求的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的;公证的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的材料的。 2、提出申请。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 3、资料审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4、完成公证。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条 公证处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规章,独立办理公证事务,不受其他单位、个人的非法干涉。第三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采用公证形式的法律行为以及其他属于公证业务范围的事项,公证处应当给予公证,但不真实、不合法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第四条 公证员应当亲自办理公证事务,公证处的其他人员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第五条 公证人员办理公证事务,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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