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局归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享有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待遇。归属于港航管理处,实际工作中主要是定编全省河道发展趋势、港口合理布局、水路交通出行基本建设、水路运送建设规划,定编全省水路交通出行基本建设、保养、稽征、运政、港政、海事局、船检等年度工作计划议案,担负整体规划、方案的实施及其监管、定期检查指导工作。
港航管理处介绍:
1、贯彻落实相关港口、航运业工作中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和战略方针、现行政策;融合当地具体,科学研究拟定港口和航运业工作中的地方法规、规章议案和现行政策,制订港章,并机构实施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和现行政策。
2、依据国家和地点对港口发展趋势的策略规定和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定编上海市港口(含洋山新港区)的整体规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对港口的海岸线、陆域、海域实施行政工作。
3、承担归属于当地政府管理员权限的国际性海洋运输、沿海地区运送和湘江运送的领域管理工作;承担沿海地区、国际航线的报备审理工作中;机构、具体指导并监管港口船运领域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4、承担上海市港口和船运的领域管理工作;对上海市港口的水陆运送的运营纪律、生产安全,及其所辖通航海域的疾病预防、生态环境保护等实施监管和管理方法;对上海市港口内归属于当地政府管理员权限的海事局、河道等依规实施管理方法;机构处理管辖区内重要紧急事件、重要伤害安全事故和重要服务项目供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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