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和促进村民履行法律法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依法管理村民集体拥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开展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制度,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承包经营者、联户或合伙企业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5.建立和管理村里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6.组织实施村建设规划,修建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引导村民建房。
7、依法调解民事纠纷,协助维护村社会保障,向镇人民政府报告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和决定。
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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