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各种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3.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
4.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等严重影响公共卫生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根据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一般分为四级:Ⅰ等级(特别重要),Ⅱ等级(重大),Ⅲ等级(大)和Ⅳ等级(一般)。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级,目的是落实应急管理责任,提高应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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