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常州市本级户籍的流动人员(18周岁以上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可凭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或常州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初次办理参保手续的,请到户籍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学籍所在地)镇(开发区、街道)居民医保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3.有需要的人投保。符合免除条件的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从20世纪60年代起减少的离退休职工、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属、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困难儿童、临时救助对象中的重病患者、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等。),居民医保和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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